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李江平16日介绍,近期,根据公安部党委的工作部署,公安部交管局围绕“保增长,保民生,保稳定”的总体要求,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,在充分调研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,选取了十项具有针对性、可操作性比较强的交通管理、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便民利民措施,5月15日正 式面向公众推出,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。其中涉及交通管理综合方面的措施有1项,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方面有6项,交通事故处理方面2项,秩序管理方面1项。
据介绍,近年来,公安部通过修订部令等形式,出台了一系列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措施。2003年8月,公安部推出30项便民利民措施,涉及交通管理17项。2004年5月,配合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实施,通过制定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》、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、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、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4个部门规章,推出简化办证程序等30多项便民措施。2007年5月,出台交通管理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。2008年10月1日实施的修订后的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,推出了简化办事流程、取消部分审批程序、延伸服务窗口、改进车辆号牌选取方式等22项便民措施。2009年1月1日实施的修订后的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,推出了公开证据、事故快处快赔等12项便民利民措施。2009年4月1日实施的修订后的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》,推出7项便民措施。